因工作需要,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技术人员(生活垃圾清运司机)3名,保洁工人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1.技术人员(生活垃圾清运司机)3名;
2.保洁工人15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技术人员(生活垃圾清运司机)
1.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拥有驾驶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5月31日);
(二)保洁工人
1.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5月31日)。
(三)其他必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落实
其他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黄陂新村东二街11栋101室),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0-62220620。
3.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小一寸照片2张、技术人员提供驾驶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试
1.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复审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综合发展中心统一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经考试、复审和体检合格后,综合发展中心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环卫行业岗位及相关用工成本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