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海幢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海幢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主要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收运和垃圾分类督导员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海幢街道环监所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热爱环卫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连续工作需求;
(四)招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具有环卫或保洁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获得道德模范、广州好人等荣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同等条件下,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照者优先考虑安排收运岗位。
(六)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中杏林大街8号3楼,联系电话:020-84397479
(三)报名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持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对应聘人员采取统一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需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审核合格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仍接受长期报名储备,不再发布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