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关爱学生,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有校医工作经验、临床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资格条件:持有医护类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兼持心理健康B级以上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年龄条件:45岁以下。
二、职责岗位要求
(一)胜任国家、省、市等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条例对校医工作的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宣传健康卫生科普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能认真贯彻和执行《学校卫生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能正确处理师生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能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和公共卫生防疫工作。
(三)能协助完成学校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
(四)服从学校工作管理安排,完成后勤总务或其他部门相关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熟练掌握运用办公软件及电脑等信息化设备。
三、招聘原则
择优录取。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是非编岗位,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式聘用,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可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五、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先将自己的简历、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以 PDF格式发送一份 email 到邮箱:507442432@qq.com资料注明应聘校医。学校审核资料后,符合条件则约面谈。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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