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广播电视台是清远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以及规划、执行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各项工作,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qydstzp2023),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后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报名流程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等,未按规定上传报考材料或上传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者对自身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资格复审为准,凡在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下载及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成功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有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中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被认定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需提交完整报考材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如下:
①清远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其他在岗位表中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书材料;
⑤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⑥以相近专业报考者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生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最清远APP”、“清远头条”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要求”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清远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系统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热线:4008228076。
(二)咨询电话:0763-3369238,联系人:罗小姐。
(三)监督电话:0763-3374716。
清远广播电视台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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