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一个座落在北回归线上的魅力之城,地处珠三角通往内陆的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粤港澳大湾区唯一大型空铁双枢纽所在地,坐拥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北站两大交通枢纽。花都是“中国皮具之都”“中国化妆品之都”“中国音响之都”,拥有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平台。“十四五”时期,在广州市“南建新城、北筑核极、东立门户、西联广佛、中兴老城”的大谋划下,花都区围绕“一区一城一港”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区域辐射极点,努力把花都打造成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航空都会区、广州北部经济人口重要承载区和经济增长极。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花都区定于2023年3月至5月赴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广州(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地设考点,采取统招统分的方式公开招聘35名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及符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在港澳地区或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人数
在北京、武汉、广州等地高校设考点共招聘35名,其中北京考点招聘15名,武汉考点招聘10名,广州考点招聘10名。每个考点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某一考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可适当调整招聘指标到其它考点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甘于为国家和为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及职业道德。
4.年满18周岁,其中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
5.专业需求:
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境工程、电子信息等理工科类专业,金融、经济、财会、中文、新闻、法律、思想文化等社科文科类专业;
计算机、软件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城乡规划、法学、中文、新闻、政治学、经济学、会计、财务管理、生物医药等急需专业优先。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规定的期限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协议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2月底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发布公开招聘总公告。2023年3月起将陆续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就业平台发布各考点的报考安排。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在考点相关高校的招聘会或宣讲会现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各考点的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各考点的报考安排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时进入;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1:5的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范围。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排名末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人选的,则按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面试评分确定,高分者进入;如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主考官面试评分均相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者加试,高分者进入。
(四)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协议及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统招统分的方式入编广州市花都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需在聘用后将户口迁至广州市。
若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环节,在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911262
监督电话:020-36899086
(接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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