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收取及送达仲裁文书、制作案件法律文书、庭审记录、整理仲裁案卷及归档工作等。
见习待遇:见习工作补贴2300元/月;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1.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24个月;2. 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aizhuzhongcai@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1527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