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经济服务管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社区发展办辅助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能适应外勤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男性年龄40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12号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 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发展办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相关鉴定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决定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大东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人:陈俊东 联系电话:020-87611672
大东街办事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