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下一步三防工作,配齐配强三防工作队伍,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三防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三防工作辅助人员1名,接受夜班、节假日值班安排。
二、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机关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5.5万/年),包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三防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7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二)联系人:陈先生、汤先生;联系电话:020-83880720。
(三)报名要求:自行下载《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填写完整后,连同以下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政务邮箱yxyjgljzhk@gz.gov.cn进行报名初审:一是居民身份证;二是户口本;三是学历证明;四是小一寸近期彩照。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一并提供。
(四)面试要求:面试考评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后退回。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面试考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
六、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判断考生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七、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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